怎么办理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
时间:2024-01-24 08:43:23 点击: 次 来源:
 

一、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办理政策企业为什么要办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

   政策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取得行政许可、实施备案或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在机构管理系统登录账号,更新完善机构从业人员、固定招聘场所、网络招聘平台、联系人等信息。经营过程中,机构(含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固定招聘场所、网络招聘平台、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在信息变化后3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完成信息更新。针对机构信息变更未及时在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的,纳入“诚信积分制”管理。针对固定招聘场所未取得消防部门同意场所投入使用的,或通过互联网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违反网络安全或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暂停相应许可业务开展并责令限期整改;针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取得许可后核准条件丧失或出现其他应撤销许可情形的,撤销行政许可。

人力资源资质办理政策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必须要办理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才可以进行从事人才中介的业务。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
1、职业中介机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人力资源服务备案机构:依法备案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之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机构。


二、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代办需要的材料与流程好助手人力资源许可证代办

代办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该名称需与人力资源服务内容相关联且不得冠以“某中心”或“某职介所”)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

3、申请报告(包括名称、地址、申办原因,资金情况、业务范围等。业务范围为:境内职业中介。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招聘、培训、测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4、机构章程(明确服务宗旨、对象、形式;机构组成和人员分工;经费来源渠道等)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5、4名以上专职人员的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资格证》或《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及相对应的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并提供与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的意向书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6、新设立的机构须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至少1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或证明(非独立法人机构,由总公司所在人社部门出具同意在无锡设立分公司证明,可省去验资报告;与境外组织合资或合作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8、应提供4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明(不得为私人住宅),如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东所有权证。

9、国家、省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备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金)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

3.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兼职;

4.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机构名称中冠有“人力资源”字样。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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